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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有关部门,各继续教育基地,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加强对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监督与管理,促进我市继续教育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绵阳市人事局、绵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绵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执法检查的通知》(绵人办[2007]8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贯彻落实《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
2007年6-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的内容
(一)贯彻执行《条例》的基本情况;
(二)继续教育各项配套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
(三)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情况;
(四)继续教育与职称晋升、年度考核挂钩的情况;
(五)继续教育经费的落实情况;
(六)企事业单位违反《条例》,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权利受到侵害的处理情况;
(七)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条例》,未履行继续教育义务的处理情况;
(八)继续教育基地培训办学情况;
(九)开展继续教育所获得的学术成果和科技成果以及所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检查的方式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书面及电子文档各一份)上报到市人事局职称股;
(二)根据对自查报告的评议,确定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抽查采取召开汇报会、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形式进行;
(三)检查结束后,书面通报检查结果。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既是落实贯彻好《条例》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推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狠抓落实,扎实做好迎接联合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市人事局职称股 赵琨 3224911
江 油 市 人 事 局
江油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
江油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00七年六月十三日
江人发〔2007〕4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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