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人事局
关于开展2008-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川人办发[2007]263号)、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函》(绵继教函[2008]2号)精神,结合 “5.12”汶川大地震对我市造成重大自然灾害的实际情况,为更好地服务专业技术人员,为江油的灾后重建提供人才支撑,特对我市2008-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作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取得各种系列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范围
1、江油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
2、其他个体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时间及学时
1、培训内容:以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安排内容为准。
2、培训时间:2008年7月-12月。
3、培训学时:2008、2009两年共40学时的公需科目培训,采取合并培训的形式,专业技术人员两年只参加一次培训。
四、培训方式
2008年采取网络培训;2009年视灾后重建、恢复情况采取网络和集中授课相结合的方式。
五、网络培训步骤
1、学员登陆绵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络实名:绵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网址:www.mypx.org),了解网上学习相关要求。
2、学员填写“培训学员登记表”,按要求注明本人基本情况。
3、学员通过绵阳市继教中心指定的银行帐号汇款,汇款时写明本人姓名、参训年份和身份证号码。
4、学员在网络管理人员的授权下,进入学习系统,在线或下载学习资料(含视频文件和文字资料)。
5、学员学习后,参加相应年份的网上考试,考试如不合格,可在本年度内免费补考两次。
六、培训费用
培训收费由绵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按规定收取。
七、继续教育要求和学时登记
1、继续教育学习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和素质的重要措施,依法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各用人单位要积极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为参学人员提供必要的时间、经费等条件,保障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权益。各单位、业务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做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安排,正确处理工学矛盾,确保培训质量。
2、学员考试合格后,江油行政区域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由单位组织,其他个体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认真填写《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于2008年12月30日前报江油市职称股备案(邮箱:jyzgb@21cn.com)。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职称晋升、资格证注册的重要依据。
附件: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情况统计表
二00八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 培训 通知
附件:
200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章) 专业人员总数: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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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姓 名 |
职称
级别 |
资格名称 |
考试是
否合格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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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单位用EXCEL电子表格上报此表
2、专业技术人员查询职称、考试等事项可登录“江油市人事局”,网址:http://rsj.jy.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