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和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并实施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拟定全市机构改革中人事方面的政策;参与研究和管理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
(二)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编制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中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和回国安置工作。
(四)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的鉴证政策,办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五)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负责完善全市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实施国家公务员职位管理、考试、录用、职务任免、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人事争议仲裁。
(六)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七)拟定人才流动政策、培育、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管理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承办西藏、三州汉族干部的内调安置工作。
(八)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退役干部管理。
(九)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拟定相关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体制改革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研究。
(十)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行政机关的评选表彰工作和向市、省、国家推荐表彰对象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和人员。
(十一)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能机构和业务股室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秘、重要会议的组织、目标管理、信息、提案处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保密保卫、行政后勤、财务管理、计划生育。负责局机关的人事工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
(二)公务员管理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的综合管理;承办内调干部的安置;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管理全市人才流动;负责全市人事统计和机关后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考核、奖惩及聘用干部的综合管理。
(三)职称股
工作职责: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和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全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承办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查、送评;组织职称和执业资格考试;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承办市级拔尖人才的培养、选拔、考核及管理服务工作。
(四)工资福利和退休管理股
工作职责: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考试以及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办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提前退休、因病退休,检查督促离退休人员两个待遇的落实。
(五)人才开发流动股
工作职责:拟定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和才资源开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负责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拟定全市人才流动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管理全市人才流动、人才市场建设工作;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政策、办理市级机关及其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承办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工作。拟定我市引进国(境)外智力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工作;承办引智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承办引进国(境)外智力的联络、协调、宣传、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计划的编制;负责全市人事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机关后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负责全市聘用干部的综合管理。
(六)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职责:负责军转业干部安置管理和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
(七)人才服务中心
1、宣传和贯彻执行人才流动政策法规,组织全市各类人才合理流动,指导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开展人才、智力交流工作;
2、负责全市农村乡土人才开发管理工作;
3、负责人才市场的组织、管理,组织供需洽谈,开展职业介绍,承担人才招聘,接受交流登记,推荐输送人才,办理引进人才的商调(聘)手续;
4、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的管理;
5、办理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并根据市场需求为急需人才的单位培训短缺人才;
6、负责留职停薪、留职留薪、业余兼职及辞职、辞退以及流往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民办科研机构人才的管理,为其提供政策服务,保管档案等;
7、建立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库,及时传递人才信息,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