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内容 1、观点正确。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地记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是非清楚,功过分明,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使全志的记述有利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利于社会主义的三个文明建设,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民族团结,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各国人民友好关系。 2、史实准确。志书所有资料都须鉴别、考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引用资料不能改动,不能移花接木,不能断章取义,不能牵强附会,务使记述符合实际,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3、详略得当。根据修志目的、资料的实用价值决定记述的详略。一般应做到:详今略古,详近略远;详特略同;详典型略一般;详关键时期,略平常年分;详实践活动,略文件辑录;详事业发展,略工作过程;详发明创造,略技术措施;详动态资料,略静态资料。特别要注意记述人物的活动,充分反映先进人物的思想、行动及其对社会的贡献。 4、特色鲜明。一要体现地方特色,寓全国共性于地方的个性之中,突出记述由于地理环境、历史条件、主观努力等因素而先于外地、优于外地的事物,以利于人们在建设中因地制宜,发扬优势。二要体现时代特色,寓历史长河的共性于历史阶段的个性之中,充分反映各个历史时期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特点,突出记述当代的新成就、新体制、新技术、新道德风尚,以利于人们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三要体现专业特色,寓社会的共性于专业的个性之中,集中记述本产业、本行业、本事业所专有的业务活动及其特色矛盾,以利于专业人员鉴往知今,承前启后。 5、内容完整。志书应具备规定时段地域内所应记述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其主要重大内容应比较完整,主体资料应比较齐全,关键史料应有尽有,无重大缺漏,包括基本项目和各项目下的基本内容均无重大缺漏。 6、没有抵牾。文与表,分计与合计,纵计与横计,前后左右数据要一致,相对数与绝对数吻合;分志之间,概述与各编章之间、前后之间的观点、口径、数据要一致;机构、官职、地名应用当时的法定名称,并须前后一致。 (三)体裁 1、严守界限,慎分门类。地方志编纂中一般要遵守三个界限:地方志以行政区域为记述的地域范围,谓之地界;方志又按“事以类从”的原则设立篇目,谓之类界;方志还有严格的时间断限,谓之时界。这些志界都要严格遵守,以免重复,造成缺漏。志书的编目分类,要力求科学合理,慎重从事,尽量避免交叉重复。 2、横排竖写,述而不论。地方志要根据事以类从的原则逐级分类横排。横排到所记述的仍然保留着相对独立性的事物时,开始纵述。但要避免分解过细,造成层次繁杂,破坏事物的整体性。竖写,即依时纵述事物的发端、演变和现状,反映兴衰起伏,彰明因果关系。但要防止事无巨细记流水帐。述而不论,这是志书有别于史书的一个重要方面。方志的纵述一律采用记述体。坚持述而不论,通过资料的科学排比、组合来表达观点,说明问题,寓论于记述之中。不能夹叙夹议,更不能空发议论。不能用工作总结、教材讲义、文艺作品、新闻报道、科技读物等文体,不能用文言文、文白夹杂的半文言或方言土语。 3、七体并用,以志为主。199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地方志的体裁,一般应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以志为主体。……人物志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在世人物的突出事迹以事系人入志。”因此新方志的编纂应采取述、记、志、传、图、表、录七种体裁并用,以志为主,适当配以图表,化繁为简,条分缕析,一目了然。图表附于有关章节,并加以编号,图文并茂,文表相辅;防止文图、文表脱节,并避免相互重复、矛盾。图表大小要根据志书的开本“量体裁衣”,便于排版、装订,尽量避免折页图表。 4、文辞表述,规范得体。 ①严谨。遣词用句须遵守现代汉语语法,符合逻辑,务必概念准确、语义明确。时间概念须准确,不用“很久”、“最近”、“以前”、“以后”等笼统的词语;空间概念要具体,不用“附近”、“周围”等模糊概念;专用名词要准确、完整,不用“中央”、“全国会议”、“上级机关”等泛指词语,不滥用简称;避免指代不明,不用“多数人认为”、“专家认为”等抽象词语。 ②朴实。不说空话、套话,不滥用“最”、“第一”、“首次”、“极”、“巨大”、“重大”等词,不滥用“如果”等假设之词和“由此可见”等推理之词等。 ③简洁。事无重复,章无虚设,段无冗句,句无余字,做到言简意赅。 ④流畅。语句结构清晰,条理分明,文理通顺,语言流利,标点准确,可读性强。 ⑤规范。标题格式、名称使用、时间表述、数字书写、计量名称、引文注释、图表处理等方面的行文要符合行文通则的规定。 (四)出版 1、发稿“齐、清、定”。发稿前要检查原稿是否齐全,如序言、后记、编审人员名单、目录、护封、扉页、照片、插图等,切勿遗漏。手写文稿要清楚,用标准格纸,一定一标点各占一格,书写要工整;改动的地方要用钢笔,勿用铅笔;修改过乱的要重新抄写清楚。所发排的书稿,须是最后的定稿,尽量避免出书之后再行勘误。 2、装帧美观、适用、经济。如果上级有要求则按要求办,无要求则自行设计。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各级地方志采用16开本,横排印刷,装帧、版式要力求统一。”一般采用精装。封面、护封的设计应醒目、典雅、朴实、大方,字体、字号要协调、美观。 3、校对仔细、干净。校对时要注意错字、倒字、横字、多字、漏字、残字以及按排、另行、字体、字号的差错;查标题有无偏斜,字体、字号是否统一,页码是否连贯,书眉、双单码是否排对;查注释与正文所标序号是否吻合;查图、表及各项附文的位置是否恰当;查行距是否匀称,字距是否符合要求;查各级标题的字体、字号是否全书统一。特别要注意交叉使用的资料基本事实是否一致等等。校对质量,依照新闻出版总署1998年发布的《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校对的差错率不得超过万分之一。 4、印刷清晰、装订完善。墨色要均匀,字迹要清晰,不残、不糊、不掉;套印要准确,不偏不离;书页要干净,无油污、浸透墨迹等。装订须牢固、准确、不缺页、不重页、不串页、不倒页,无不合工艺问题。 志书的编纂原则和质量标准是相辅相成的。前者是方志编纂的指导方针,后者是方志产品的衡量尺度,对于这两者的较好的把握定会对目前新方志续修工作大有裨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