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通讯社6月27日电(黄秋 兰有斌 廖伯逊 肖赟梅) 6月25日上午,在江油市八一乡八方街口,一大片蔚蓝色的帐篷旁边停靠着一辆警车,悬挂在车头的国徽十分醒目,一张小方桌,三条板凳组成了一个简易的“流动法庭”。原来,这是江油法院青莲法庭的“流动法庭”在这里公开开庭审案,吸引了不少街坊邻居和过往群众驻足旁听。 当天审理的是一对八旬老夫妻的离婚案件。家住八一乡场镇的何大爷与陆大娘是1992年结合的再婚夫妻。谁知,16年来老两口性格始终水火不容,时常为生活中一些鸡毛蒜皮般的小事争吵得不可开交,甚至相互大打出手。社区居委会多次调解,两人都始终不肯打破僵局重归于好。就这样一直拖到今年4月24日,何大爷实在忍无可忍,便委托法律工作者向江油市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起诉。“流动法庭”开庭前,主审法官陈德琼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苦口婆心地劝导,两位老人最终达成了自愿离婚的协议,并由原告何大爷一次性给付陆大娘生活补助7000元,双方协商分割现有家庭财产。最后签字时,满头白发的陆大娘激动地说:“感谢人民法院和法官为我做主!” 据了解,江油市人民法院以及基层法庭在“5.12”特大地震中损失十分惨重,不少审判、办公用房都沦为危险建筑。灾情发生后,全院干警积极开展灾后自救工作,租来架管、竹架板、安全网等设备,自己动手搭建了安全走廊,同时将停车库改成小审判庭。同时,合理调配人员,逐步恢复审判业务工作的正常秩序,为抗震救灾提供必要的司法保障。与此同时,该院在办理民商事案件时,为了不影响诉讼当事人抗震救灾的时间和精力,针对的他们受灾情况,酌情开展“流动法庭”巡回审判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据统计,“5.12”特大地震发生后第三天,江油市人民法院就逐步恢复了审判工作,至今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37起,已开庭审理9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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