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金融、税务、国有资产、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机关事务、对上争取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金融办)、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属国有企业。协助分管市审计局。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高新区、市监委,市委绩效办、市委编办、市融媒体中心,税务局、银监办、人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商行、农发行、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华夏村镇银行、人保公司、人寿公司、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