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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原址建房需办理那些手续,在哪里申请,有什么政策文件?

信件编号: 20210512005 来信时间: 2021-05-1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人: 匿名
信件主题: 农村原址建房需办理那些手续,在哪里申请,有什么政策文件?
信件内容: 农村原址建房需办理那些手续?在哪里申请?有什么政策文件?
办理情况:
办理单位: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间:2021-05-25
办理意见:
市民您好:
    您关于单号为“20210512005”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对于在乡镇、村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农村住房宅基地进行农村住房建设的,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当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申请人持以下资料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乡镇、村规划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原有宅基地批准文件或者宅基地使用证明;
2.户籍证明;
3.符合要求的农村住房建设方案图或者施工图;
4.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江油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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