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0301001 | 来信时间: | 2020-03-01 |
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人: | 匿名 |
信件主题: | 咨询隔离问题 | ||
信件内容: | 请问省内中风险地区去江油是否需要隔离14天 | ||
办理情况: |
办理单位:卫健局
   办理时间:2020-03-02
办理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您关于单号为“20200301001”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分类分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24号)文件通知,对跨市州流动人员有健康证明,不需隔离,对没有健康证明的人员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仍需隔离14天。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